(来源:江苏现代能源微网)
9月18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调低竞价充足率,减少竞争强度。
根据文件,浙江之前和未来历年的竞价充足率如下表。
表:浙江历年机制电价竞价充足率

说明:充足率120%代表给出的机制电量若能满足100MW项目入围,则必须有120MW以上的项目参与竞价,保证最终20%以上的项目无法入围;如参与竞价项目不足120MW,则入围项目也相应下调至参与竞价规模的1/1.2。
充足率调低至110%,即参与竞价项目仅有10%无法入围。
同时,文件给出到2030年的机制电价竞价充足率,说明至少截止目前,2030年浙江省仍计划开展机制电价竞价!
通知指出,2026-2028年全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充足率按110%执行,2029年机制电量竞价充足率按115%执行,2030年结合全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展和电力电量供需形势,视情恢复原有基准水平。
根据此前竞价情况来看,浙江机制电价竞价竞争强度适度收松,此前2025年与2026年第1次机制竞价中,机制电量竞价充足率均为120%。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于2026年底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后续将常态化监测新能源交易价格、项目收益及行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持续提升新能源市场化发展质效。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落实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求,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5〕250号),现就我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竞价充足率
统筹我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攻坚阶段现实形势与市场化改革长远方向,2026—2028年全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充足率按110%执行,2029年机制电量竞价充足率按115%执行,2030年结合全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展和电力电量供需形势,视情恢复原有基准水平。
二、组织开展新一轮竞价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于2026年底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后续将常态化监测新能源交易价格、项目收益及行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持续提升新能源市场化发展质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6年9月16日

